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部分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人才,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 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担任律师、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相应法律基础知识、专业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部分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人才,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 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担任律师、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相应法律基础知识、专业